杭州市私家调查: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?
发布时间:2025-07-25 | 阅读次数:31 
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:
身份证明:男女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。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。
财产权利证明材料:如房产证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财产证明,房产有抵押贷款的,提供贷款合同。
之前的婚姻材料:如男女二人之前有过婚史,须提供之前的婚姻材料,如离婚的,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;如丧偶的,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。
双方拟定的财产协议书:内容一般包括: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;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状况、归属;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等。
其他证明材料: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,如工资收入证明、投资收益证明等,以证明财产的来源和价值。
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,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。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对材料的要求有所差异,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,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。同时,双方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,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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