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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调查取证:离婚后拆迁财产如何分配?
发布时间:2025-08-06   |   阅读次数:27 

离婚后拆迁财产如何分配?离婚后拆迁财产分配依具体情况定。婚前个人房屋按面积补偿,补偿款归个人;夫妻共同房屋补偿款一般共同分割,先协商,协商不成法院判;含人口安置补偿的,个人安置部分归个人,其他按共同财产分割,依房屋性质等定方案。

一、离婚后拆迁财产如何分配

离婚后拆迁财产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。

若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且拆迁政策基于房屋面积等给予补偿,补偿款通常归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所有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配。

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比如婚后共同购买或共同建造。那么拆迁补偿款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,协商一致后按照协商结果处理;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、双方对房屋的贡献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。

若拆迁补偿包含对人口的安置补偿,比如按人头给予的安置面积或补偿款等,那么相应属于个人的安置部分归个人所有。对于其他共同部分的拆迁利益,仍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处理。总之,要依据拆迁房屋性质、拆迁政策及相关证据等确定具体分配方案。

二、离婚协议中的五种无效约定

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主要有以下五种:

第一,限制一方再婚的约定。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,任何限制一方再婚的条款都违反法律规定,属于无效约定。

第二,约定再婚后不得生育子女的条款。生育权是公民的自然权利,此类约定侵犯了公民的生育自由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第三,关于子女姓氏变更的单方决定约定。子女姓氏的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,若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擅自约定变更子女姓氏,另一方日后反悔,该约定通常无法得到法律支持。

第四,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约定。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,不能通过协议免除,即便有此类约定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承担相应抚养责任。

第五,处分他人财产的约定。离婚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处分,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,例如双方约定处分一方父母名下房产等,该部分约定无效。

三、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

在我国法律中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但需明确几个要点:

第一,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。若因工作、学习等其他非感情因素分居,不符合此条件。比如一方因工作调动到外地长期居住,这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。

第二,分居需达到连续满二年的状态。期间不能有中断、和好共同居住生活等情况。要能提供如分居协议、租房合同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及持续时长。

第三,即使满足分居二年的条件,也不是自动离婚。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审理。法院会审查分居的真实性、原因等情况,调解无效后才会判决准予离婚。

总之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离婚情形之一,但要通过法定程序经法院认定并判决,婚姻关系才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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